内容摘要:20世纪90年代初,作家林白、陈染等人的叙事内容与风格,往往被称为“个人化叙事”或“私人化叙事”,并被写入各种文学史,似乎已成定论。此界定关涉怎样评价女性文学的重要问题,今天仍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
关键词:女性;身份;女作家;女性文学;女性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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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作家林白、陈染等人的叙事内容与风格,往往被称为“个人化叙事”或“私人化叙事”,并被写入各种文学史,似乎已成定论。此界定关涉怎样评价女性文学的重要问题,今天仍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
“个人化叙事”的指称,其实与80年代关于女性表现“大世界”、“小世界”的论争有内在联系。1985年在西柏林举行的国际女作家会议上,张抗抗提出了女性文学“两个世界”的说法,吁求作家“必须公正地揭示和描绘妇女所面对的外部和内部的两个世界”。随之而来的便是“小世界/大世界”这种更明确的区划:“女作家的文学眼光既应观照女性自身的‘小世界’,同时也应投射到社会生活的‘大世界’。”女作家应以“女人”的意识表现“内在的世界”,以“超越女人”的“人”的意识表现“外在世界”。
不应将“两个世界”简单对立
此论争不知不觉将人们引入了一个至今仍未跳出的女性文学评论的跨世纪怪圈。早在上世纪中叶关于冰心、庐隐、丁玲、萧红等女作家的评论中,有论者便援用了类似“小世界”、“大世界”的两分法。女作家表现家庭、爱人、朋友及自我的作品,表现的是“小世界”,其题材被视为有局限、狭小、无深度,且带有落后的小资产阶级情调;而注目重大革命性的社会运动,便被视为表现了“大世界”,是先进的无产阶级文学。这种两分法贯穿于左联时期、延安时期及新中国成立30年的文学批评中,也在80年代中期的女性文学论争中表现了出来。“小”相当于“狭小”,“大”等于“宏大”,便有了“小世界/大世界”、“宏大叙事/边缘叙事”之分。于是,表现“女性自身”的作品便被打入另册,且一提到“女作家”或“女性主义者”,便被视为固执而片面地表现“小世界”、“性”及“身体”的狭窄领域,与大众生活、意识形态或集体政治没有关联。
毫无疑问,“小世界”与“大世界”之分,是“个人”与“政治”长期对立的结果,是“先做人,然后才做女人”式二元对立思维的必然产物。在80年代中期,不少论者往往将“女人”与“人”分割开来看待,说什么“我们需要记住的是,同男人一样,女性首先是一个‘人’,他们和她们赖此得以沟通并显现自己的存在”。当时,人们往往来不及问一下这样的根本问题:“人”究竟由什么构成?
其实,在上世纪初,鲁迅便有了较具体的“人”的概念。他说:“我所怕的,是中国人要从‘世界人’中挤出去。”“人”有性别、种族、大小之分,处于“人”的最下层的是妇女和儿童,“人各有己,而群之大觉近矣”,“人”的觉醒,在于具体的“人”的觉醒,主要还在于妇女、儿童及农民的觉醒,否则,人类无论怎样进化,总是偏枯的人类(见鲁迅《热风·随感录·三十六》、《灯下漫笔》、《集外集拾遗补编·破恶声论》等)。没有无性别的主体,“要成为一个主体就必须有性别。在这个性制度下,你不能既不是一个男人,又不是一个女人,而只是一个人”(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
“人类意识”会具体化为“女性意识”、“男性意识”等,两个世界互通互渗,“大”无“小”不成,“小”中必有“大”,女作家在表现所谓的“大世界”时,必然包括了“小世界”。孤立的“大”世界、“大”形象、“大”题材,不啻文学的灾难。一些评论所谓的“人的意识”,往往是指“男人的意识”,不少女作家所表现的“人”的意识,其实也是传统的“男人”意识。
“两个世界”的二元对立式思维,当然影响到了90年代关于女性文学的论争,林白、陈染等人的叙事,成了女性“小世界”的典型,并被冠以“个人化叙事”之名,“不仅疏离意识形态,而且疏离群体代言性质”。但其实女性文学叙事的“个人化”,带有浓烈的群体性及政治性。
女性群体意识的回归
女性文学描写的本身便是“大世界”,个人叙集体或群体之事,代女性群体言,呈示了女性正在觉醒的对身体的全面感知,是被男性扭曲或遮蔽的“荒野中的女体”的集体回归,表现的是一种逃离男性窥视的女性“公共”空间、一种“集体型叙述声音”,凸现了女性作为一个群体的更完整而全面的在场。
林白在《说吧,房间》、《一个人的战争》、《我要你为人所知》等一系列作品中,呈现了女性群体共同的痛苦经历:“怀孕使女人变得焦虑,她们不知道将要生下来的是男孩还是女孩,不知道生下来的孩子会有什么不妥……焦虑使女人在怀孕的时候面容憔悴脸色蜡黄,焦虑使她们呕吐。”“那根细长坚硬冰冷的钢条(或者叫宫刮)从下部的开口处进入我们的身体,它虽然只进入我们的子宫却像进入了我们的五脏六腑,抑或是子宫在这个时候就变作了我们的五脏六腑。它在我们身体的深处运动,用它铁的质地强制我们的肉体,将紧贴在子宫内壁的胚胎剥离开。那是一种比刀割的疼痛还要难受十倍的痛,没有身受的人永远无法知道……这种痛使我们感到一秒钟就无比漫长,五分钟就如同五十年。”不少女性为此丧命。这种经历是女性共有而男人无法感受的,“它掠过每一个女人的身体,却永远踫触不到任何一个男人”(林白)。女性将其公之于众,“为人所知”,是社会文明的结果,文学发展的必然。如多丽丝·莱辛所言,男人什么都可以写,而女人写了一些女性共同的生理现象,便受到挞伐。
所谓的“公共空间”往往代表着传统的男性主导的叙事空间,女性完整而全面的存在被忽视(林白称之为“男性叙事的覆盖”)。关于“个人”叙事,莱辛在《金色笔记》的前言中明确指出,不必苦恼于描写“个人的小事”,所谓个人独一无二的、不可思议的经历其实是众人共有的,“描写你自己,实际上就是描写他人,因为你所面临的问题,你的喜怒哀乐,你所具有的非同凡响的思想观念也不是你个人独有的”。
个人叙事体现群体诉求
“小”中见“大”,即使表现的是女性个人特殊的经历与感受,也并非就是“个人”的。女性“个人的”叙事,往往代表着女性群体的多元诉求。不仅一些女性主义者拥戴“个人的即政治的”理论,认为作为“个人”的女性,其日常行为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经济结构紧密交织在一起,便是像威廉斯、伊格尔顿等人,也揭示了日常生活与政治或意识形态的关联性。大众的日常经历,包括文学、影视、音乐、舞蹈、绘画等审美活动,皆具有政治性,都是意识形态的特定模式,美学应关注“感性肉体”,“以细腻的强制性法则来雕凿肉体”。
近期,学者王斑在《历史的崇高形象——二十世纪中国的美学与政治》中也承续了这一思路,虽然有将审美崇高简单化之嫌,但其关于审美与意识形态关系的思考便值得我们重视。王斑认为,作为集体的政治“植根并运行在个人大脑、情感和趣味等的内部世界”,植根于具体的感知模式和象征活动中。论者以张爱玲、残雪的小说,特别是余华的《四月三日事件》等为例,说明微不足道的个人“小事”与主流意识形态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为文学与政治、个人与群体关系的思考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
虽然文学创作是主体参与信息社会所产生的一项个人行为,创作主体也不是一个集体性的主体,但其发生在意识形态的、政治的、美学的、伦理的等话语的交汇处,承载着一个或若干个可能与之有联系的集体的信息。诚如陈荒煤所言,女作家所表现的世界、时代、社会、人都是女性眼中的世界、时代、社会和人。李子云也说,女作家不但写“重大题材”,那些写普通人的作品也往往“以小见大”,从“小人物”身上折射出意识形态“大问题”,譬如茹志鹃的《家务事》,通过“小人物”最普通的遭遇,呈示了应该尊重每一个普通人的吁请。就连张抗抗后来也指出,只要女作家本身不是个中性人,那么创作中就会自然而然流露出女性的风格和魅力,这是由于其本身生理和心理的特点所决定的,无须刻意追求。王安忆也坚持认为,女作家在表现时代与政治的时候,总会与自己那一份小小的却重重的情感相联系。林白曾谈到自己写作的“个人化”,但在说到表现下岗女工,写与普遍的社会现象有关的问题时,她也强调,那些事与她的“个人的生命本体却有着某种一致性,一种叠合”。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