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国政治;主体性;自主性;理论研究者;民主;现代政治形态;西方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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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发展的主体性与自主性如此之强,对理论研究者来说,一方面我们研究中国政治时要看到其主体性与自主性,而不是用西方理论来“套”;另一方面,中国政治发展实践与经验,可以成为我们进行原创性研究的经验来源,这是一个理论“金矿”。
近代以来,随着现代化浪潮对中国的冲击,对于中国应该建立怎样的现代政治形态以及应该如何建立的问题,成为了关系到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命题。而民主问题是现代政治核心命题,这就使“何为民主、中国应该建设什么样民主,以及其实现形式如何”等,也在百年的现代政治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不断被争论与探讨。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发展,在现代政治文明也开始由要素生成阶段进入全面定型阶段之际,有必要对作为中国现代政治根据的人民民主进行研究,一方面可以让我们更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政治文明形态构建本质规定与内在机理,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对中国政治坚持人民民主的政治实践的研究,使经过中国实践得以丰富了的人民民主和民主内涵在理论上获得呈现。林尚立教授的《论人民民主》一书的出版,正是有着上述的现实与理论意义。
把握政治以及民主问题,必须从现实入手,而非从某一观念入手。《论人民民主》就是从以下历史事实入手,展开对政治与民主问题研究的。在任何历史条件下,“当每个人聚合在一起的时候,个人的存在就在个体性存在的基础上,获得了集合性存在,个人因这种存在而获得更大的能量。对于个人来说,这种集合性存在就是人民。”“社会,实际上就是人的集合性存在的组织形态。”而当社会发展到无法用自身力量解决自身矛盾与冲突时,“人们就在既有社会基础上创造出一个源于社会、但又高于社会的力量,这就是国家。国家的使命在于保全社会,进而维系人民这个集合体。”该书认为,根据马克思观点,“区别民主制与君主制的核心标准就是一条:人民,是国家或国家制度的主体力量,还是客体力量。君主制中,人民是从属于国家制度的产物,相反,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国家制度是人民的产物”。古代人的社会存在是依赖于共同体,并以共同体形式存在;现代人的社会存在是独立于各种社会共同体,并以“独立个体”方式而存在。
在现代政治条件下,民主是以“独立个体”的出现为前提,但是其现实基础还是植根于人的社会属性所形成的人的集合性存在,即人民基础之上的,人民是“独立个体”联合形成的集合体,只有在人民这个集合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而维系人民这一集合体的国家,就是现代国家。由此,民主理论在民主认识上或设计具体民主制度形态和实践路径上就有了以下的分野:以个人为本位的民主和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的分野。前者就是所谓自由主义民主,后者就是所谓人民民主。该书认为,有一点对于民主的健康发展来说是重要的,那就是:“健全的民主,必须是基于人的现实存在双重性,既要考虑个人的自由发展,同时也要考虑人民整体利益,并最大限度地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究竟选择以个人为本位,还是以人民为本位,来建构本国民主以及推动国家与社会发展,最终由所在国历史与现实逻辑决定。中国选择了人民民主就体现了上述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