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深化改革;社科;现代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理论教育;政治文明;理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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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江苏讯(记者吴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10月31日,在召开于南京的“第五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坛”高层研讨会上,江苏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双传学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的总体部署,不仅为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迎来了新的春天,而且为社科理论工作提供了广阔舞台。
会议主题为“依法治国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会上,双传学和《求是》杂志社编委葛洪泽共同为“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揭牌。与会专家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即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但同时也是续篇。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健康顺利发展必须要有健全的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双传学强调,对于行进在现代化之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直面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问题和矛盾,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才能减少利益调配带来的社会震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发挥法治调和鼎鼐的作用,才能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顺利推进。他强调,研究阐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向前发展,是社科理论工作者光荣的使命。
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主编阎志坚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就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是落实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体现为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并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建设一个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厉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成了法治治理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郝立新认为,从世界范围看,政治文明特别是法治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决定》所体现的思想表明我党和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更加注重政治文明。
据悉,会议由求是杂志社《红旗文稿》编辑部、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编辑部和东南大学联合主办,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部分省市宣传部门、教育部门负责人等120余人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