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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有536个城市出台烟花爆竹限放政策
2015年02月06日 18: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邹伟 字号

内容摘要:春节即将来临,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

关键词:烟花爆竹;政策;省会城市;公安机关;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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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邹伟)春节即将来临,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截至目前,我国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的城市有138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103个;出台限放政策的城市536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会城市19个、地级市111个、县级市402个。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在6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上述情况。他说,国务院相关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禁限放作了明确规定,公安部对这项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按照条例规定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提请当地政府以地方法规规章通告形式出台城市禁放或限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各地都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推进这项工作。

  闫正斌表示,目前,公安部部署各地集中开展枪爆物品大清查行动,并要求把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落实推进,为广大群众欢度春节、元宵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工作,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许可和相关安全监督工作,严防发生涉及烟花爆竹的重大安全事故;积极会同安监、质检、工商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整顿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非法产品、超标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闫正斌介绍,各地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安全宣传提示。在春节、元宵节等集中燃放时段,各地公安机关将派出专门警力,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加大对人员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施工工地、高层建筑等重点单位、场所周边巡逻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他呼吁,请广大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为减轻雾霾污染、防止引发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共同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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